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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是民法理論中的一個基本概念,是民法基本原則以及民法體系得以建立的基石。本書追溯了這一概念的歷史發展與社會理論基礎,剖析了法律行為傳統概念中以意思表示為核心的缺陷與困境,提出以規範性為核心取代意思表示重新構建民法體系,才能符合理論與司法實踐的需要。法律行為國內少有研究,以專著形式的探究更是付之闕如,本書填補了近年來的理論空白。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 DOI : 10.978.75097/4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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