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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現象的活躍性與商事立法滯後性之間的矛盾使商法領域解釋論的研究任重道遠。尤其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後,準確理解和有效實施法律就成為商事法制建設的重中之重。本書從解釋論的機理出發,不僅關注商事法律解釋的方法,同時注重對具體商事制度的商法解讀以及對已有的商事法律解釋結果的反思與修正,力求從商事實踐機制與法治運行機制的有機契合上,為商事法律文本規範轉化為法治秩序提供有效的方案或路徑。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 DOI : 10.978.75097/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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